死难官兵_ice4prince

创作底线很高,围观毫无节操。一个佛系剪刀手,rarely写点东西。

同人创作,认同度与所谓责任

本文仅阐述个人观点,不为说服任何人。但人身攻击者还是会拉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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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是围观了近期某tag事件,all喻也是一个我时不时会去看看的一个tag了,再结合之前的双花圈的某次事件,忍不住想要说两句。

其实同人创作,没有那个作者敢说我笔下的人物就是原著中的ta,而非要画一个ooc的线的话,写一个原著中性取向并非同性恋的人物的同性爱情故事,和写一个人物被L,只是程度上的不同,从ooc的性质上没有差别。(可能有人会说,这是是否犯罪的差别,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规定犯罪行为不能出现在文学作品中。)因为纸片人,确实没有人权,即使你或者我,再爱ta,也无法禁止其他人以ta进行创作,有这个权利的,只有原著作者本人。当然,这些人物本身也并不会受到任何同人创作的影响。

所以,仅就全职圈,就以数以万计的同人作品,人与人不同,针对所有这些作品,我们总归有0~100%甚至是负值的认同度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和底线,而有权利对别人令行禁止的,只有平台管理员。我喜欢扫tag,然后自行去筛选自己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作品。对我而言,认同度超过60~70%或者有特别亮点的文章,我会点喜欢;认同度超过85%,我会产生让更多人看到他的想法,而点推荐;留评论,不代表任何认同度范围,根据评论本身内容而异。

关于R的存在是否合理,从人性上说,它们和动作电影的存在一样合理;当然程度上也会因人而异,有些人喜欢情侣之间小情趣式的R,有些人就是喜欢强制式的,有些人喜欢精神专情,有些人会觉得路人X可以同时保留自己对强制的需求和对另一方人设的保护(?),但其实这些差别,和喜欢HE小甜饼还是虐心向,喜欢相爱相杀式还是喜欢霸总甜宠式,从本质上并无差别。只是喜欢或者接受的群体,多还是少。有人会说,有些东西,是犯罪;写这些东西,也是罪恶。其实这样说或许没错,但即使是罪恶,那也是别人的罪恶;如果说写了违反人性的东西会让人格贬值,那也只是影响到创作者本人,而读者,或者说根本不想读只是路过看到的人,没有制裁的权利。纵使写的再垃圾再不堪入目,“禁止”或者“放逐”的权利也只属于平台管理者。

但是,当然,让自己不要再看到的权利是有的,拉黑;也可以举报。

我也有很多雷点,甚至上述所讨论的,甚至此次涉及的,也有很多让我觉得很糟糕的东西;但是,我并不认为,因为自己不接受不喜欢,就能够理所应当的使用暴力——比如人身攻击比如谩骂比如人肉,这些,是真实的涉及人权的。而因为个别作品而上升到整个tag或者作品群,就是更不讲理更霸道的暴力行为了。

网络上大多数撕逼其实都是人给别人设置的标准太高,所以总是想指点:你应该这样你不能那样。历史上那十年的灾难其实也是同理的放大。但其实,至少从同人创作这方面来说,作者只需要对自己的作品和行为负责,只需要保证对自己或共同创作者对作品的认同度。

我每天会浏览过很多作品,会喜欢或不喜欢,会认同度低或者高,会对很多作品“右上”,真的觉得非常超越底线,我会“加黑”,同时,也对每一个自己点出的喜欢和推荐负责。而创作时,会谨慎认真的思考,小心翼翼,如履薄冰,自己是否足够尊重喜欢的人物,是否认同自己笔下的人物,是否有任何不合逻辑或者不合礼仪的行为,而这些,是基于自己与角色之间的那份,不为人知也不需要其他人认可的,隐秘的羁绊。我会忧心忡忡,甚至会向很多人去征询意见,怕自己放纵了内心的私欲和占有而不小心伤害了ta们,但最终,我,与我所喜欢的人物之间,尊重也好喜爱也好,甚至时而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而心存愧疚也好,都只是我们之间的故事,是不需要他人去鉴别或者认证,也无法将相同的情绪复制给其他人的私有感情。

即使我不认同你所写的每一个字,但我仍不干涉你说话的权利;同时,你也不能阻止我捂住耳朵或者遮住双眼,来筛选过滤掉我的世界里你所有的痕迹。


说了那么多面对不同的态度,忽然感到“认同者”更为来之不易和人生所幸。感谢每一个在loft上遇到的好友与知音。

愿世界和平,岁月静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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